回家的火車上,
我在數我的傷口.
額頭上一個,因為排戲太認真,沒有顧忌的就在地板上滑行,
自己都沒有痛,是轉過頭跟同工說話才知道我受傷了.
腳底兩個水泡.
走太多?
我哪知道阿!反正就是水泡啦!
腳踝一個水泡,也是摩擦到的.
手指兩個,分別是被椅子夾到和搬器材割掉一塊肉.
嘴唇裂掉,裂到停不住血.整個嘴唇都裂成一塊一塊的感覺.
小腿抽筋.
我在火車上數傷口,
又因為沒有座位,
只好擠在座位和牆壁之間的縫隙.
列車長剛好在驗票,看到我的車票打著"斗六到花蓮",
很震驚的看我:"你不會是要擠在這裡擠到花蓮吧?"
那時的我剛下日光,臉上一個ok繃,手上也還在剝一個ok繃要貼手的,
嘴唇因為擦厚厚的脣膏而泛紫,
看起來應該蠻慘的.
列車長幾近生氣的口氣說著:"怎麼會這樣呢!"
拉著我走到<服務員休息室>.
"你坐這裡"列車長說 ,
阿?
是的,我這輩子作火車第一次坐這裡喔!
不過列車長說不可以跑來跑去,
坐進去就不可以出來了.
喔...
雖然有點害怕,但是...(列車長超兇的)
只好聽命行事.
剛下日光,世界好像都還在"日光",
所有的東西都還畫著太陽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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