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7日 星期二

幸好

有的時候,

認識人是一種幸福.



幸好我認識了你,你,和你.

強,汶,龍.



記得兩年前的阿汶,

冷若冰霜,

根本令人無法接近.



記得兩年前的阿強,

整天都high過頭,

剛結婚卻一整天只想把妹妹,





要不是認識你們,

我的ipod就不會有這些笨蛋笨蛋的歌,

也不會曾經因為幫你們賣CD而創下兩小時一個人賣八百多張的紀錄,

也不會在經過唱片行的時候一定要手養去拿一下你們以前出的CD,

也不會仔細的觀察你們的CD從299掉到有的地方賣到99,



也不會在光南看到你們新出的專輯而完全克制不住的大笑不止,引起旁人的不斷側目,

也不會在網路上聽到你們的作品就開心到掉眼淚,



要不是阿汶告訴我,

那個口白,真的是阿強去錄的,真的是"他"本人說的話,

並不是一般的模仿(我就有猜過..哪裡模仿這麼像?記得以你們幾個臭皮匠,好像都沒有如此功夫...原來是本人發音阿...)

要不是阿龍本人在我面前邊跳邊唱的"全民英檢",

就不會有我今天上演的瘋狂大笑,

在公車上完全不能克制的不斷重複那些對白,不斷的想像當初拿著錄音器材的強,到底是哪根筋不對,

怎麼會天兵到作出這種事情,

還有,你們怎麼會有這種腦袋,

去把這樣的東西,用音效,轉變成這樣有著節奏的口白,

從而轉變成一首歌.



怎麼從"LET IT BE"到全民英檢,

要不是昨天在錄音室看到你們兩個耍寶,

要不是昨天我說"誰在笑"沒有旋律只有RAP,被阿汶猛K,

要不是看到阿龍在錄音間認真起來,跟錄音師說對不起,



我很難想像我常常刁難你們的作品,

原來這麼波折.

(每次都搞半天才知道那些問題都不是你們的錯)













"你是第三個跟我有同樣意見的人"

'第一個是誰?'我問.

"我."

'喔...'







原來我們三人對謝謝你的新編這麼感冒阿..

原來我們都知道這些事阿,

原來我們都是相聲迷阿,

原來你也知道十二平均律阿,

原來你也認識這些死了幾百年的人阿...







幸好有你們,

大概可以維持我一個月的突然的瘋狂大笑行為.

(雖然很瘋癲,但至少那樣的笑是真誠的..會真的讓我開心的)





想到還是在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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