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都是補習班老師害的,
我補完習,
就想去看看,說不定你在.
打給你,
真的在.
騎著腳踏車找,
我第一次騎車在台北車站裡亂逛ㄌㄟ,
看到又瘦了的你,該說什麼呢?
你身邊有一大群人..
都看起來沒有多正常(我也沒多正常...),
辣妹,辣妹,加上辣妹.
以我對你的認知,
你不會帶辣妹回家.
因為你不喜歡辣妹,
可是我也不喜歡那樣的辣妹,
所以就在五十公分外的我,
傳了簡訊給你,
問你,我要不要留?
你居然可以抱著吉他看完簡訊還打"看你阿"給我,
嘖嘖什麼叫做看我阿?
看我阿我就回家拉!
突然,你撥起吉他弦,
那個和絃,熟悉的令我差點掉眼淚.
是前天我告訴你說,我很愛很愛的一首,你寫的歌,
你曾經說過那是你想要做的音樂.
我抬頭看著你,迎著眼光,
不由的輕輕動起嘴唇,無聲的唱著,
你微笑,我微笑,
轉頭,為了這個,你記得的,我留下.
在台北"新夜市"東晃西晃,
發現會出現在這邊的,
除了遊民,
加上一堆看起來不太正常的人,
之外,
就是攤販.
然後還有你,警察,
你說我該不該留?
我很疑惑的在旁邊看你,
好多好多人都是你的"信徒",
每個人都會唱你的歌了.
我聽著你的吉他...嘖嘖給我走音,
和絃一個彈錯接著一個,
唱的...還好,音準會不夠高,
(原諒我,我生病的時候對音準很敏感,音一不準我就很想殺人)
可是我完全無法忍受
所以氣到...
轉身回家.
不要怪我,
你今天給我亂唱歌,
難聽到...我完全無言以對,
我寧可警察把你抓走...
所以...雖然那個為了我的突然演出讓我感動,
之後的錯誤我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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