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5日 星期日

廣場

還不都是補習班老師害的,

我補完習,

就想去看看,說不定你在.



打給你,

真的在.



騎著腳踏車找,

我第一次騎車在台北車站裡亂逛ㄌㄟ,

看到又瘦了的你,該說什麼呢?



你身邊有一大群人..

都看起來沒有多正常(我也沒多正常...),

辣妹,辣妹,加上辣妹.



以我對你的認知,

你不會帶辣妹回家.

因為你不喜歡辣妹,

可是我也不喜歡那樣的辣妹,

所以就在五十公分外的我,

傳了簡訊給你,

問你,我要不要留?



你居然可以抱著吉他看完簡訊還打"看你阿"給我,

嘖嘖什麼叫做看我阿?

看我阿我就回家拉!



突然,你撥起吉他弦,

那個和絃,熟悉的令我差點掉眼淚.

是前天我告訴你說,我很愛很愛的一首,你寫的歌,

你曾經說過那是你想要做的音樂.



我抬頭看著你,迎著眼光,

不由的輕輕動起嘴唇,無聲的唱著,

你微笑,我微笑,

轉頭,為了這個,你記得的,我留下.





在台北"新夜市"東晃西晃,

發現會出現在這邊的,

除了遊民,

加上一堆看起來不太正常的人,

之外,

就是攤販.

然後還有你,警察,



你說我該不該留?



我很疑惑的在旁邊看你,

好多好多人都是你的"信徒",

每個人都會唱你的歌了.



我聽著你的吉他...嘖嘖給我走音,

和絃一個彈錯接著一個,

唱的...還好,音準會不夠高,

(原諒我,我生病的時候對音準很敏感,音一不準我就很想殺人)

可是我完全無法忍受



所以氣到...

轉身回家.





不要怪我,

你今天給我亂唱歌,

難聽到...我完全無言以對,

我寧可警察把你抓走...



所以...雖然那個為了我的突然演出讓我感動,

之後的錯誤我無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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