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iem
2007年2月26日 星期一
厭惡
不知道為什麼,
看別人,
和別人相處,
對我來說,
好像是一件比較開心的事情,
比起跟自己相處.
很厭惡,
厭惡自己,
跟自己在一起,
總覺得,生氣.
如果我不是我,
是不是更不會那樣難過?
是不是更不容易對自己傷害?
再怎麼不喜歡,
好像都沒有說"不要"的權利,
承認,和接受,
好像是我的義務和責任.
換句話說,
接受自己跟當兵一樣,
是無可避免的嗎?
或是死神和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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