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quiem
2007年3月11日 星期日
相信
為什麼,人總是喜歡用互相折磨,
來證明彼此之間的感情?
為什麼不能因為相信,
而單純的相信?
沒有理由的信賴,
很難嗎?
刺激自己所愛的人,
來佐證自己的愛情,
很膚淺,
很荒唐.
可是我躲在螢幕背後批評,
是不是能看到自己,
為什麼不能沒有原因的,
再相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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