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一杯咖啡,一場謊言(106)

相信是不需要理由的.



不要問我為什麼相信偶像,

那是沒有理由的.





社工的報告裡面,寫著我當時的狀況,

爸爸不顧家,外遇,媽媽患了重度憂鬱症,姐姐在外唸大學,

我一個大一新生,要面對新的求學環境,

還要回家面對爸媽的爭吵不休,

帶媽媽上醫院,支付姐姐的刷卡帳單,

還要適應新的朋友新的同學新的課業,

在家裡得不到支持,在外仍外獲得同儕的幫助或陪伴,

選擇這個從高中就一直很鼓勵支持我們的老師,作為諮詢的對象.





這是我.







隔了兩年,

我經歷了大四的開庭,還有在國小實習,

在收到第二次開庭的通知之後,

我想了很多,



我知道法官最後一定會問我,有沒有什麼話要說的.

我好想告訴偶像,

從頭到尾,我都相信他.

我不知道事情會成這個樣子,我只是希望沒有人會受傷.

如果偶像因為我提出告訴而受傷,我很抱歉,

在我的觀念裡,

寧可傷害自己,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學校實習,

雖然吃了很多苦,但是總是一個學習機會,我這樣告訴自己,

孩子偷了我的東西,也不能用強硬的責備去懲罰孩子,

在家裡,

雖然很辛苦,但是知道最後沒有人會受傷,

即使自己傷痕累累,也可以假裝沒事.





我相信偶像,從頭到尾,

從頭到尾,他都是我們的偶像,

曾經是那樣,以後也是這樣,

我這樣相信,

自己痛,我真的無所謂...





很多時候,

牙一咬,

不是什麼事情也都能撐過去嗎?







偶像對不起...

我一邊哭一邊說,



我從來不求什麼,

不冀求賠償,不期待判刑,

我看到你被判刑,我很悲痛,

說真的,

如果事情只發生在我身上,我真的無謂,

我會告訴自己是自己做錯事情了.

會走到這一步,

只是因為我害怕有更多的人像我一樣,

哭,難過,

自責.



如果傷害了你,你的家人,

我很抱歉,

畢竟你們曾經那麼寬容的接待我們這群孩子...







如果可以選擇,

我希望自己受傷就好了..





我很認真的把話說完,



然後這次的開庭就結束了.我的部分.

中場暫停十分鐘.







審判長和法官走到後面,

用一種悲憫的眼光看著我,

告訴我,



能夠這樣想的人真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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