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花了五百塊去聽了一場音樂會.
總算理解什麼叫做社交音樂會.
這近幾期的新新聞和謬斯客雜誌都或多或少的因為大陸國家音樂廳(是這個名字吧...不太清楚)開始"營運"而有了這些文章,
提起聽音樂進劇場的尊重,禮節,
無不盛讚台灣音樂會(藝文節目)經過多年的努力和大家的共識,薰陶之下,
大家都培養出一定的默契,
也比較不會拍錯手,準時進場,鮮少聽見的手機鈴聲.
可是在這樣多數音樂家爭出頭的時代,
出現了很多"發表會"型的音樂會,
當然這個很無所謂,畢竟要開音樂會的人是這個音樂家,
他也是有花錢.
但是,
我真的覺得...售票是一件很狠的事情.
畢竟肯能對很多人是"公關票"或者"朋友"身分出席,
"一切"的演出都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不是"親朋好友"的狀況底下,
會火大...
我前幾天聽到的音樂會就是這樣,
還沒有開場的時候每個人滿場飛的跟大家打招呼,
連燈閃了,觀眾區暗了舞台亮了演出者走出來了,
還捨不得回到位置上.
中場休息也是這樣.
這樣就算了,
但是音樂表現和內容真的很讓人火大,
沒有背譜(這個也是一個可以談論的事情,畢竟真的沒有規定一定要背譜才能演出),音群糊糊的,
音準,
動作一附...自己開心的狀態,
講彈聽一點就是...自己爽的音樂會.
這是最殘忍的一件事.
畢竟我也是花了錢買門票,甚至車費,
你,
一個演出者,
對自己的演出到底有沒有負責任?
你對不對得起自己?
好吧,
如果真的對得起,那我真的就認賠,
列進不再觀賞的名單.
(我到底在憤怒什麼啊...)
鋼琴老師告訴我,
音樂你當然可以自己開心,
但是當你花時間在"練習"上,就要對自己花的時間"負責",
當你表演的時候,請對聆聽者花的時間"負責",
彈給上帝聽的時候,請想想,到底對不對得起上帝,
就是這樣.
我沒有權力說別人到底有沒有為自己負責,對不對得起自己.
但是你這樣真的對不起我,
失望,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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