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音樂會的重點

前幾天花了五百塊去聽了一場音樂會.



總算理解什麼叫做社交音樂會.







這近幾期的新新聞和謬斯客雜誌都或多或少的因為大陸國家音樂廳(是這個名字吧...不太清楚)開始"營運"而有了這些文章,

提起聽音樂進劇場的尊重,禮節,

無不盛讚台灣音樂會(藝文節目)經過多年的努力和大家的共識,薰陶之下,

大家都培養出一定的默契,

也比較不會拍錯手,準時進場,鮮少聽見的手機鈴聲.





可是在這樣多數音樂家爭出頭的時代,

出現了很多"發表會"型的音樂會,



當然這個很無所謂,畢竟要開音樂會的人是這個音樂家,

他也是有花錢.



但是,

我真的覺得...售票是一件很狠的事情.



畢竟肯能對很多人是"公關票"或者"朋友"身分出席,

"一切"的演出都可以接受.



但是如果不是"親朋好友"的狀況底下,

會火大...







我前幾天聽到的音樂會就是這樣,

還沒有開場的時候每個人滿場飛的跟大家打招呼,

連燈閃了,觀眾區暗了舞台亮了演出者走出來了,

還捨不得回到位置上.





中場休息也是這樣.





這樣就算了,

但是音樂表現和內容真的很讓人火大,

沒有背譜(這個也是一個可以談論的事情,畢竟真的沒有規定一定要背譜才能演出),音群糊糊的,

音準,

動作一附...自己開心的狀態,

講彈聽一點就是...自己爽的音樂會.



這是最殘忍的一件事.



畢竟我也是花了錢買門票,甚至車費,

你,

一個演出者,

對自己的演出到底有沒有負責任?

你對不對得起自己?



好吧,

如果真的對得起,那我真的就認賠,

列進不再觀賞的名單.





(我到底在憤怒什麼啊...)





鋼琴老師告訴我,

音樂你當然可以自己開心,

但是當你花時間在"練習"上,就要對自己花的時間"負責",

當你表演的時候,請對聆聽者花的時間"負責",

彈給上帝聽的時候,請想想,到底對不對得起上帝,



就是這樣.







我沒有權力說別人到底有沒有為自己負責,對不對得起自己.

但是你這樣真的對不起我,



失望,非常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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