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翻日記,發現我幾乎沒有對於這一天的紀錄.
除了曾經的一篇網誌.
為什麼ㄚ?我不太懂.
或者那天混亂到我沒有紀錄?
或者那天是我根本不想記住?
當大家都走了,剩下的是我,面對一個攝影機鏡頭(很吃力,因為要微微的彎身),
還要仔細的聽著很微弱的法庭傳來的聲音,又得對準麥克風,
我的頭就不斷的來回在鏡頭和麥克風前,
法官開始確認我的筆錄內容,
看著螢幕裡的偶像,他也瞪著電腦螢幕,
其實我很擔心他看得到我,就像我看得到他一樣,
不然他幹麻要瞪著電腦螢幕呢?
事後毛毛是安慰我說那應該是他在看書記官打出來的紀錄有沒有錯誤.
其實很沒有"法庭戲"的真實性,
因為我躲在另外一間房間裡,看著電視螢幕,小小的,約十吋左右的監視器,黑白的,
我聞到的是房間裡重重的灰塵味,沒有法庭裡大概的冷氣空調味道,
也沒有感覺到偶像以前對我們時候搞笑的溫度,
甚至連曾經有的熟悉溫暖,都被螢幕擋住了,
螢幕裡的偶像,穿的比以前正式一點,正式的白襯衫和西裝褲,
以前的偶像,通常都是polo衫居多"吧",
突然來了個"吧"
因為我好像忘記了...忘記了高中的偶像,....甚至不是高中,
只是兩年...
其實要我重複那些警局的筆錄並不是那麼的困難,
我只相信我說出我的記憶,我只相信我只說實話,
只是碰到一些問題,我看看旁邊的法警,
他雖然沒有看我,但是我相信他有在聽.
他是不是想,
這一個穿著男裝黑襯衫黑長褲,頭髮短的跟男孩子沒兩樣的小孩,
為什麼會作出這樣的事情?
他是相信我是無辜的嗎?
還是對我有什麼觀感?
覺得我很下賤嗎?覺得我自找的嗎?覺得我其實真本就只是欠打呢?
我曾經告訴一個提醒我"不要太重視別人的想法"的朋友,
"沒辦法,走舞台的走習慣了,別人怎麼看我,對我來說很重要..."
就像此刻,
即使我知道法官聽得到我說話,甚至連偶像也聽得到我說話,
但是要我重頭說一遍我也不會覺得如何,
因為我沒有在"當場",我沒有在法庭的現場,
我沒有在她們的眼光底下,我很安全的躲在螢幕後面.
就像網路一樣.
我不用看著別人的眼睛說話,也不用承擔眼神的燒灼.
我可以很安全的躲在鍵盤旁邊,key進我的心血..
可是旁邊的法警讓我很難堪,讓我覺得恐懼.
突然,門開了,牧師把拔進來,坐在旁邊的椅子上,
我很納悶,不是說:"為避免串供"嗎?...
也還好,牧師把拔陪我,我說服自己不要管法警的眼光或者他的想法...
專心一點...
同學還在演奏廳等我回去彩排,我這樣告訴自己.
然後法官問完,
換對方律師提問,
問了一個我曾經提供給檢察官的報告.
那是檢查庭的事.
羅檢問我,有沒有對於偶像這件事情,我這段日子的日記或者什麼文件.
希望我可以提供她作為證物或者參考.
日記很多,很片斷,也很複雜,中間餐雜很多不一樣的故事和發生的事情,夾雜著老大,夾雜著我對社會的觀感,
而且我也知道這對我有利也有弊,
利的是裡面記載了我很多很多很痛苦的時候,我曾經作過的惡夢,
弊的是什麼?我不清楚..只憑一個直覺.
我對羅檢搖搖頭,說,日記太片斷了...
然後我想想,想想我提供這份報告的後果...
說:"有在課堂上寫過一篇報告."
然後我就交了這篇報告給羅檢.
事前跟社工談過,到底要不要給.
因為社工看過之後,說,這是一篇很好的報告,
但是,會被對方律師挑毛病喔...
那又如何?....我仔細想想...不過就是一些問題...
我相信我可以回答.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