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是不需要理由的.
不要問我為什麼相信偶像,
那是沒有理由的.
社工的報告裡面,寫著我當時的狀況,
爸爸不顧家,外遇,媽媽患了重度憂鬱症,姐姐在外唸大學,
我一個大一新生,要面對新的求學環境,
還要回家面對爸媽的爭吵不休,
帶媽媽上醫院,支付姐姐的刷卡帳單,
還要適應新的朋友新的同學新的課業,
在家裡得不到支持,在外仍外獲得同儕的幫助或陪伴,
選擇這個從高中就一直很鼓勵支持我們的老師,作為諮詢的對象.
這是我.
隔了兩年,
我經歷了大四的開庭,還有在國小實習,
在收到第二次開庭的通知之後,
我想了很多,
我知道法官最後一定會問我,有沒有什麼話要說的.
我好想告訴偶像,
從頭到尾,我都相信他.
我不知道事情會成這個樣子,我只是希望沒有人會受傷.
如果偶像因為我提出告訴而受傷,我很抱歉,
在我的觀念裡,
寧可傷害自己,也不要傷害別人.
在學校實習,
雖然吃了很多苦,但是總是一個學習機會,我這樣告訴自己,
孩子偷了我的東西,也不能用強硬的責備去懲罰孩子,
在家裡,
雖然很辛苦,但是知道最後沒有人會受傷,
即使自己傷痕累累,也可以假裝沒事.
我相信偶像,從頭到尾,
從頭到尾,他都是我們的偶像,
曾經是那樣,以後也是這樣,
我這樣相信,
自己痛,我真的無所謂...
很多時候,
牙一咬,
不是什麼事情也都能撐過去嗎?
偶像對不起...
我一邊哭一邊說,
我從來不求什麼,
不冀求賠償,不期待判刑,
我看到你被判刑,我很悲痛,
說真的,
如果事情只發生在我身上,我真的無謂,
我會告訴自己是自己做錯事情了.
會走到這一步,
只是因為我害怕有更多的人像我一樣,
哭,難過,
自責.
如果傷害了你,你的家人,
我很抱歉,
畢竟你們曾經那麼寬容的接待我們這群孩子...
如果可以選擇,
我希望自己受傷就好了..
我很認真的把話說完,
然後這次的開庭就結束了.我的部分.
中場暫停十分鐘.
審判長和法官走到後面,
用一種悲憫的眼光看著我,
告訴我,
能夠這樣想的人真的不多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