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輩子.
會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時間,人,事,物.
到死之前,
只有一個,不管是人,事,物,日子,
叫做"最".
到死之前,
也只有一個"永遠不會忘記"
二審的判決書寄來的那天,
我永遠都不會忘記.
那是一份來的太早的聖誕節禮物,
來的太早的生日禮物,
來的太早的情人節禮物,
來的太早的...
反正他來的太早,我還在上班,
收到判決書的是媽媽.
媽媽在我們隱瞞了三年多,
在這一天,
才知道我這三年來發生了什麼事情,
判決書到我手上的時候,
有點厚,
我猶豫不決,不知道該怎麼打開.
16頁,
比我曾經寫過的任何一份報告都還厚.
但這就代表了這些磨難?
原判決撤銷.
對,
原判決撤銷.
我不是第一次看這種東西,
這種寫了整本言不及義的話的東西,我不是第一次看.
這跟寫閱讀測驗一樣,是有技巧的,
以前學英文時,
老師告訴過我,
如果拿到一篇閱讀測驗,整篇認得的字沒幾個,
不要緊張,
看看文章的開頭,
看看文章的結尾,
這兩段,就是重點了.
下面會問的問題,也就只會出在這兩段,
這個我屢試不爽,很巧,
大家都喜歡在起頭跟結尾寫出重點,
所以中間叫做垃圾和充版面.
判決書也跟閱讀測驗很類似,
最開頭,
...................會有一句話.這就是重點了,
中間完全跳過可以不用看了,
因為...
ㄟ,你是當事人ㄝ,
你會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嗎?
最尾端,
......................羅列罪名,這也是重點.
就這樣,
中間寫的就是你到底做了多少壞事,
判決書越厚...壞事越多,
說的話越多,證據越多,
有的時候我會懷疑,
這些話真的是我說出來的嗎?為什麼我都忘記了,
書記官都會記得..
好,
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我看完第一頁最中間的那句,
原判決撤銷.
就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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