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裡面有一句話,我記得很深.
國中的聖誕夜曾經演過的話劇中,引用了這個經節.
"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
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
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
我病了,你們看顧我;
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表達"愛"的方式.
曾經,輔導告訴過我,
"愛不是隨口掛在嘴上說說的,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會為你做出這樣的事."
那夜,我知道偶像疼我.
我冷,他給我外套,讓我感覺溫暖.
我渴,他給我水喝,讓我感到安心.
我害怕,他給我保護,
我無處可去,他給我休息的地方.
從那天起,我和偶像的關係就像是爸爸和女兒,
而且越來越像...
(除了偶像不會給我零用錢之外)
那年,學校舉辦運動會,我還記得,2003年的3月15.16日
簡理所當然的有報名5000公尺長跑.
這個項目的比賽時間是早上的7:30,對我來說簡直就是酷刑.
運動會,表面來說是"每個人都要[隨時]在場"
但是基本上大家都是到了"要點名"時才會呼朋引伴的用手機互相call call call,
互相支援一下.(互相cover一下是一定要的阿!)
所以運動會的時候都是我們系上小朋友失蹤的日子,找不到半隻.
(不要對音樂系要求那麼多咩!有報名就很厲害了阿!)
這時候我的身分是"系學會會長",有什麼重要的呢?
在運動會的時候就很重要了...
因為音樂系的小朋友碰到運動比賽通常是"能躲則躲,能閃則閃"
跑的比飛的還快.
為了要填滿報名表(規定每個項目都至少要兩人報名),也想替系上小朋友爭取最大的福利,
除了跟系上小朋友紛爭不斷,
跟體育系的系學會會長不知道吵過幾百次架,
還因為太激動,最後跪在體育館門口流鼻血,還讓簡來救我><
(其實我還是我們全班年紀最小的,卻總是叫人家小朋友)
會長還要畫系旗(這旗子可是大的離譜,而且是我親筆畫的喔!)
舉系旗(我個子已經很小了,系旗比我高兩倍...)
還要隨時留在場邊,預防教官的抽查點名.
可是早上7:30要比賽,代表我至少7:20要到學校,所以是7:00要出門,
到推回去的話等於我6:30就要起床了.
天哪...
很累很累還是沒辦法,
為了簡,做什麼犧牲都不算什麼,
早早的到了學校,聽到已經有廣播了..
shit!居然已經開跑了.
衝到場邊的時候,我其實沒有"尋找"簡是哪一個.
雖然他在操場的另一端,我還是可以很輕易的感覺到他是哪一個.
為什麼?這還用問嗎..
如果愛是一個隨時存在的東西,
那麼要尋找一個我愛的人,就應該像呼吸一樣簡單.
不用急切的尋找,只要深深吸口氣,就可以感覺到他的存在.
對我來說,簡就是這樣的讓我感應.
看起來開跑沒有幾圈,因為他並沒有在最前端.
簡有他配速的原則,通常他的400公尺約跑1分10秒到一分12秒,
這個範圍很小?不會,簡很擅長控制速度,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
而以這個速度跑,理論上5000公尺只要跑15分鐘左右,
不過簡通常會跑到17分.
(總是會有誤差的咩...)
迎著陽光,雖然只是早晨,只曬1分多鐘就開始冒汗了,就更別說是正在場中跑步的選手們.
簡跑沒多久就整身濕.
只要簡一經過我面前,一定贈送他大力的掌聲以及用力大吼的"簡!加油!加油!"
像我在烏山頭上永遠為他而吼的鼓勵.
不顧旁人的眼光,對我來說,簡就是我永遠鼓勵的人.
(因為這麼早,他女朋友也沒有起床...)
總覺得我很偷偷摸摸,總得趁著簡的女朋友不在的時候,
跟簡說話,看簡跑步,幫簡加油,
不論我在哪裡,只要感覺到簡在跑步,
還是會習慣性的拿出手機(那時候還是nokia 3310),幫他計時.
可是好像都得躲著他的女朋友,覺得自己很卑微,
喜歡一個人,喜歡簡,很辛苦.可是我一點都不想放棄.
就像我可以站在遠遠的地方,曬著太陽,像瘋子一樣大喊加油,
也不會覺得不安.
只要是為了簡,對我來說都值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