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篇.
有點累..
發現有好多事情我居然都還記得,
但是卻有很多事情卻都忘記了.
很多時候,有的事情是自己覺得很好玩的,
但對別人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意義.
就像這三十篇.
很可怕,光這烏山頭的3天,就可以讓我寫出快十篇.
這對我來說很重要吧,也是一個轉點.
晚上的時候偷跑去看阿寶,知道他過的不是很好.
一直想著要給他什麼禮物,最後還是去7-11買了一盒瑞穗鮮乳.
知道這是很奇怪的禮物,可是也沒有什麼不好阿!
Jennifer給我的禮物還不都是"牛奶"或者"薏仁山藥".
一份20頁的東西,我想該是封箱的時刻了吧.
什麼後才寫得完呢?
要到什麼時候我才不會再害怕?
不再怕黑,不再怕某些字眼,不再怕人群,不再怕被人認出身分呢?
10天,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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