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噁心,我必須承認,
有的時候.
我的確是一個噁心的人.
因為懶惰"拿",而選擇把鞋子穿在腳上,
我就這樣登著我的低跟鞋回台北.
其實說實在話,
也不是一件多偉大的事情,
但不知怎地,
我的右腳踝就是會起水泡,
上一次的傷疤還沒好.
(上一次是穿球鞋沒穿襪子.
很酷吧!連穿球鞋都會摩擦到起水泡.)
為什麼會受傷很久疤都不好?
因為一直去摳阿!
這次更嚴重.
整個腳踝的後方,
起了整整四公分長,一點五公分寬的水泡,
你能想像這樣大的水泡嗎??
也只是一隻小指的大小咩...大驚小怪!
缺!這樣的水泡...
很大吧?
(快說很大!!)
剛剛洗完澡,唸書的時候在玩.
(唸書的時候在玩...因為很無聊阿!)
突然看到我的水泡.
這個水泡應該怎麼解決?
解決方法一.
戳破!
解決方法二.
等身體自行吸收.
解決方法三.
看著辦.
如果哪天不小心搓破了,就破了.
如果很好命的吸收掉了,就酷斃了!
我也不太確定.
不過,
當我輕輕的"撫摸"水泡,
很好玩,
我看到裡面有一條絲,
應該是我的皮膚吧?
在裡面攸遊.
突然起了很想戳破的念頭..
不行.
還是等身體自行吸收組織液吧!
好難選擇喔!
裡面現在裝很多水,
還有一條我的皮膚偽裝的"魚".
說我很噁心吧!
不過..帶著一個水缸的感覺..
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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