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實在好到翻掉,
我居然早上必須彈琴彈到十二點半是怎樣?
非常的沒有天理.
所以當我下午一點回到家,
立即出門,
決定騎腳踏車逛逛.
一騎就是十多公里抵達醫院,
還把車子牽到醫院裡面抬上二樓借放會議室,
去看醫生.
門診完還很認真的牽去繳費領藥.
還好今天國定補假,
醫院大廳人很少,
但是引起注目是...非常的難免.
接著去(經過非常大的上坡)附近的小七拿之前訂的CD,
又騎回酒廠看堂哥.
(我實在非常厲害...)
然後又騎回花蓮是要買自動筆,
(但是沒有買到)
當然是有"前被偷車"之鑑,
所以放在阿寶的店裡,
然後再騎回家.
三十七公里.
但是最不信邪的是,
我第一次被咬.
在工業區被中型黑色流浪土狗大咬一口.
雖然我今天穿了牛仔褲出門(牛仔褲還騎車),
但是仍然破了四個點點,
(有像吸血鬼...嘴巴很大的吸血鬼)
所以就被抓去打了破傷風,
腳有點麻麻的.
做人還是不要太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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