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
而且還蠻賺的.
上法院居然有車馬費可以領耶!!
你有聽說過嗎?
難道納稅的錢有一部分是支出在這裡的?
是大家都有得拿?還是只有證人?還是連被告原告大家都有得拿?
這個我不太清楚,
不過,要是真的是這樣...
改天要是我們真的失業了,
我們就來法院互相告來告去領個車馬費過生活好了.
ㄟ,說真的,
我,
領到七百多...很誇張ㄝ!
也不知道政府是怎麼算的,反正法警就把錢交給我了,
要我在該簽名的地方簽名.
出了法院,這一切都結束了.......吧!
我經過一個"死亡"般的一整天,
從早上因為遲到而沒有考到期末考,
只好在整個校園裡面跑來跑去搶時間,還跪求老師,
請他網開一面,
然後又飆去法院,然後接著哭個半死,
接下來還有什麼?...
對,
我還要回去彩排,
今天晚上要演歌劇.
推開牧師擔心的眼神,我點點頭,用告訴自己的成分大過於告訴他的口氣告訴他牧師,
我沒事.
回到學校,
看看後視鏡,還好,眼睛沒有很腫,
也沒有很紅.
在路邊的7-11買了罐冰的東西,
冰鎮我的眼睛.
演奏廳的門是開著的.
裡面傳出來的是我熟悉的同學,
嘻笑的聲音.
看來大家都很好.
像個正常的大學生一樣,
我突然萌生一點點忌妒,
什麼叫做"正常"?
難道正常對我來說這麼可遇不可求嗎?
或者是我自已不要的?
過著大家都一樣的生活,是不是很好?
還是,這樣的痛苦,
變的跟大家不一樣,過著所謂"多采多姿"的生活,
才是做人的目標呢?
我不知道.
歷經這一整天,
我只想回到我最熟悉的地方,坐下來,作我最熟悉的事情,彈鋼琴.
這一切怎麼會這麼不真實?
我好像沒有睡過頭,
我好像沒有去過法院,
錢包裡多出的七百多元好像不是真的,
我沒有在法院哭過,
我沒有看到憔悴的偶像,
我沒有說出實話,
我沒有被謊言打敗,
這一切好像真的都沒有,
天空好藍好藍,
天氣好好,同學笑的那樣開心.
可是事實上的確是,
我度過了死亡的一天,然後呢...
搖搖頭,走進演奏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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