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10日 星期三

寫到這裡

三十篇.

有點累..

發現有好多事情我居然都還記得,

但是卻有很多事情卻都忘記了.



很多時候,有的事情是自己覺得很好玩的,

但對別人來說,其實沒有什麼意義.



就像這三十篇.



很可怕,光這烏山頭的3天,就可以讓我寫出快十篇.

這對我來說很重要吧,也是一個轉點.





晚上的時候偷跑去看阿寶,知道他過的不是很好.

一直想著要給他什麼禮物,最後還是去7-11買了一盒瑞穗鮮乳.

知道這是很奇怪的禮物,可是也沒有什麼不好阿!

Jennifer給我的禮物還不都是"牛奶"或者"薏仁山藥".



一份20頁的東西,我想該是封箱的時刻了吧.

什麼後才寫得完呢?

要到什麼時候我才不會再害怕?

不再怕黑,不再怕某些字眼,不再怕人群,不再怕被人認出身分呢?



10天,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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